當搖滾變老(1Paul Brady你為什麼沒有紅?

當搖滾變老(2Big Country如果我的人生只發生一件好事

搖滾A-M,舊文搬運     原刊於 何穎怡的大耳朵  2013.9.11


                                                                                             Paul Brady  , Stuart Adamson 


很早以前,我就在思索一個問題。這是人類史上第一次有這麼多搖滾歌手進入老年。搖滾樂迷也是。搖滾有句名言:too young to die, too old to rock and roll。也就是說,年輕是搖滾的「內建要素」。你看過五十歲才紅的蘇珊大嬸,我可沒看過五十歲以後才竄出頭來的搖滾樂手。

根據《青年文化》一書,搖滾的厲害在於它是年輕人用來跟父母「斷裂」的東西。工業化以前的世界,年輕人很早進入社會,工業化之後,教育普遍,教育期延長,青春期一詞誕生了,還變成很有搞頭的「市場區塊」,搖滾便在這個堅實的基礎勃發了。

如果你還很年輕,可能無法理解上述的意義,畢竟你成長的年代就是「後搖滾」當道的氛圍。

但是一份學術研究指出,「網路是繼搖滾之後,最大的世代斷裂物」。這樣的對比參照,應當比較容易抓住「搖滾」曾經有過的時代意義。

來,他是我超級喜愛的愛爾蘭歌手Paul Brady。這一年他65歲。你來告訴我為什麼U2紅,他不紅。


因此,當你已經六十歲了,你如何繼續搖滾?像「滾石合唱團」一樣繼續吶喊「我得不到滿足」,得了吧!像「工人皇帝」Bruce Springsteen一樣花大錢養名駒,然後唱「我生於美國,我是東街上的放逐者」?或者像「老鷹合唱團」為了世界巡演才聚頭,販賣所有玩過搖滾吉他的人都必定參拜過的〉加州旅館〉?

這還是有全球性知名度的,那些一間酒吧唱過一間酒吧,始終該紅不紅,過度被低估的搖滾老樂手,他們是怎麼撐過來的?怎樣說服自己,搖滾可以跨越「年齡」的界線,讓他到了六十歲,還覺得我繼續唱,繼續服膺「那一套架構出來的搖滾論述」是一種有尊嚴、有意義的追尋?我不知道。我只能依稀在他們的表演裡去感受那股力量。然後關掉自己的想像之窗,因為不敢想像稀疏的觀眾散去後,他們是不是在破爛的旅館酗酒到天明?

跟我一起感受這些老樂人?只用你的耳朵,不必帶上你的眼睛。

 

他曾經這麼年輕過。那時他就這麼好。BBC主持人介紹他『不是家譽戶曉的名字」,現在依然是。除非你非常深入愛爾蘭搖滾。

我認識Paul Brady於他的第二張專輯《Hard Station(1983),這是他尚未出道前的模樣與現場,光是聽吉他就值回票價,看看那時候的他,你能想像任何理由他會不紅嗎?儘管這樣,34年了,他依然堅定地走在屬於他「偏僻而較無人煙的那條路上」。雖然他曾自承不是個dancer in the fire



Big Country 與 Stuart Adamson  

假設NirvanaKurt Cobain沒有自殺,今天會是怎樣?

假設Jimi Hendrix也活到四十幾歲,日日與毒癮奮鬥,出版了幾十張專輯,初時的創意驚喜變成老調重複,他的傳奇會掉漆多少?

這是我在聆聽Big Country時常常興起的疑問。因為該團在80年代曾被視為大吉他樂隊(big guitar band)的先驅,閃亮的星,是蘇格蘭對愛爾蘭U2的回應。


因為英國最具影響力的電台主持人John Peel曾說Big Country的吉他手兼主唱Stuart Adamson就是蘇格蘭的Jimi Hendrix

如果Stuart Adamson80年代就死亡,而不是眼看自己的樂團從暢銷排行榜重重摔落,變成只有小眾追隨的樂團,而於43歲(2001)那年在夏威夷的旅館抑鬱上吊,今天他的樂團Big Country也會家喻戶曉吧?

傳奇與生活,台上與台下,你需要不同的智慧。但是你對一個始終未獲承認的蘇格蘭Jimi Hendrix說吧。



蘇格蘭樂團Big Country成立於1981年,從1982年的《The Crossing》專輯開始,連續三張專輯都登上英國暢銷排行榜,輝煌的八〇年代裡,他們不僅在歐洲巡迴演出掛頭牌,也生產多首金唱片。 

他們的風格是所謂的大吉他樂隊,偏向anthem式的行進。吉他的音色特地採用e-bow調過,讓它趨近蘇格蘭風笛、鄉村小提琴,呈現一種鄉野風格。歌詞偏向描述低層百姓的掙扎,反戰,反階級擴大,強調合作奮鬥的工會精神,屬於那種不斷召喚「提著自己的鞋帶往上提昇」的樂團。

這是他們1986年在紐約現場演出〈One Great Thing〉,幾乎完全複製錄音室版本,如果你沒機會聽過他們的音樂,這是很好的範本(@他們的演唱會多數會把版本拉長,有更多吉他對話。)

每次我看到這段影片,想起它的歌詞,就想哭。人生啊,真是他x的。

If there’s one great thing to happen in my life

(如果我的人生只發生一件好事)

If there’s one great day, if there’s one great height

(如果我的人生有棒到不行,所謂高峰的那一天)

Let it be the time of peace

(讓那天是平和的一天)

Let it be the time of right

(讓那天是正義的一天)

 

他們原來的製作人是Steve Lillywhite,一個擅長大音響、擅長處理吉他音效的天才,U2的唱片就是他的傑作。1988年,Big Country為了打開他們的美國市場,跑去美國錄音,換了製作人,很詭異的,就此一路走下坡,1991年就被合作十年的Phonogram唱片公司解約,此後只能跟小廠牌合作。陸續出版的唱片都只能針對仍在支持他們的小眾追隨者。

九〇年代,他們成為Rolling StonesThe Who巡迴演唱的熱場樂隊。

他們在美國的階段擁抱美國式的草根音樂,美國人不當他們一回事,英國人也忘了他們。這是藝人最痛苦的階段。因為你不想重複自己。他們大受歡迎的風笛式吉他音響只是E-bow的效果,你玩久了,自然想突破,否則內在生命等於死亡。但是尋求新的美學又等於捨棄招牌,難怪一手捧紅他們的唱片公司要解約。

你說他們在美國的作品不好嗎?一點也不!他們只是比歌迷走快了好幾步,基於某些詭異的歷史法則,有人因此攀至「先驅」地位,有人因此被歌迷拋棄。

來,聽聽看他們融合美國草根音樂與蘇格蘭民謠的〈The Buffalo Skinners〉。兩種類型的銜接非常奇妙自然。

現在聽來很黯然。因為歌詞唱:

Sure we could have

We could have got it right

Sure we could have

We could have got it right

如果那一步沒踏錯的話,結局會怎樣呢?還是他們知道何謂「對」的選擇,但他們畢竟選了一條對眾人而言是錯的路。


 

2000年,Big Country在支持者最堅固的蘇格蘭格拉斯哥告別演出。

2001年,主唱Stuart Adamson失蹤許久後,被發現在夏威夷的一家汽車旅館上吊自殺。

U2的吉他手The Edge為他寫弔辭,說「Big Country寫出許多U2真希望是他們寫的佳作。」

2006年,U2Green Day翻唱Stuart Adamson還在Skid樂團時期的〈The Saints are Coming〉,吉他和弦與指法完全照抄,跟Stuart Adamson致敬。Big Country突然再度紅起來。他們庫藏的一大堆沒人要發行的歌曲終於慢慢得見天日。

Stuart Adamson如果不是悲劇死亡,他生前那些沒人青睞的作品會有它們在歷史上的一席之地嗎?

來,2000Big Country的告別演出。


 

現在,你認識Big CountryStuart Adamson

來,跟一個幾乎有可能成為Kurt Cobain,卻活得太久的Kurt Cobain說哈囉──很榮幸認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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