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她的她的她》談鋼琴前的女人

 電視,搖滾樂(A-M)

                                                   從[她的她的她],我們來認識強暴。

很慶幸我最後還是耐著性子把《她的她的她》看完。第一集裡對施暴者的人格塑造非常刻板印象,忘記家暴者多半成長於家暴家庭,而施暴者,父親遠超過母親。偷窺的門房有口吃,從口吃到沒交過女朋友到偷窺,這種A-B-C論述難逃污名化指責。中間幾集,應該是編劇不熟悉辦案過程,以致邏輯亂七八糟,但是無關宏旨。

後面三集針對性侵受害者漫長的奮鬥過程是很寫實的,幾近教科書的範本。

以前我在威斯康辛大學學「比較婦女學」,性侵是我們研究的課題之一。性侵當下第一反應是解離沒錯。不解離無法承受那麼大的痛苦。誤以為沒有肢體反抗就不是被強暴,也是對權力關係的理解太弱,以致讓受害者二度受傷,尤其此種質疑來自深愛的人。

                                              認為沒有反抗就不是強暴是對權力關係認識不清。

反覆沈浸於傷痛,沒有得到即時的救援,日久就是憂鬱症,沒去就醫,沒吃藥,碰到重大壓力就解離,也是極殘酷的現實。因為不知道怎麼面對,只能脫離自我。

耐心看完的人真的能學到很多。我最喜歡她的男友去上支援團體的課。因為多麼大的愛與忍耐與付出,對身心重創者來說,都不及理解重要。

在此,我貼上以前寫過一篇文章〈鋼琴前的女人〉,談Fiona Apple, Tori AmosBarbara三位曾被強暴過的女人,透過她們的歌曲與故事,我們來看她們以何種機轉來處理自己的受暴經歷。

讀完這些故事,你看《她和她的她》應該會更有感觸。

 


                                                     Tori Amos在歌中敘述解離經驗。


第一個Tori Amos

這是她清唱〈Me and a Gun〉,描述她被強暴的經過。Tori Amos走唱時,曾讓一個客人搭便車,上車後,那男人掏出刀子,強暴了她,並威脅各種凌虐,要找人輪暴她,之後,還要剁了她。事情過後,她寫作了這首歌,記錄自己被性侵害的過程。

Tori Amos當時腦中只有求生本能,不能讓自己的存在被對方的暴力、意志抹滅。多數婦女在這種狀態下會意識「解離」(disassociation),就像歌詞所說的,對方解開褲子鈕扣時,她腦海裡唱著「holy holy」,想著「我還沒去過巴貝多,所以我一定要活著逃離」。

                                                             Barbara 小時被父親強暴。

第二個Barbara。

她被稱為「香頌的最後一抹倩影」。Barbara出生於1930年,父親是法國人,母親是烏克蘭人。因為猶太血統的關係,二次大戰德國佔領期間,他們舉家被迫躲入地下。不少樂評人認為這段歲月摧毀了Barbara的幼小心靈,讓她的作品流露出一種深刻的空虛感。

Barbara 1997年過世後,人們在她的居住找到許多筆記,企圖用這些筆記建立她的傳記,這才赫然發現她十歲時被父親性侵害,父親因而離家出走,終生不再回來。19501952年間,Barbara也離家出走,流浪比利時,在當地的藝術圈尋求發展。

來,聽Barbara演唱〈我的童年〉,哀傷又黑暗的作品,似乎可以窺見她的黑暗內心。

 


第三位Fiona Apple 

飽受厭食症折磨。十二歲那年,她在返回母親公寓的途中遭到強暴。她認為自己的「飲食失調」跟這次經驗有關。她說:「我無法忍受乳房,身上如果有凸出來的地方,就一定會被男人抓住,我想把這些部位抹掉。」

我曾寫過一篇Fiona Apple 的長篇文章,請點下面連結。 

Fiona Apple的延伸閱讀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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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帥哥要演我翻譯的小說

  書籍,電影

                                                             Jacob Nathaniel Elordi將演「行過地獄之路」連續劇。

吼吼。主編今早傳來振奮消息,我翻譯的小說《行過地獄之路》要變成連續劇囉,預定男主角是演出熱門連續劇《高校十八禁》(Euphoria)的雅各.納撒尼爾.洛迪(Jacob Nathaniel Elordi),大帥哥一枚。

我跟此君不熟,但是我跟導演庫澤爾(Justin Kurzel)非常非常熟啊。我曾寫過他的兩部電影。我看的第一部庫澤爾電影,台灣好像翻譯為《雪鎮狂魔》(Snowtown Murders),描寫澳洲偏僻地區貧民窟裡的少年如何一步步踏入犯罪圈。不寒而慄,太寫實了,太絕望。



我看的第二部是Nitram,台灣好像翻譯成《惡的序章》。一開始我是衝著男主角Caleb Landry Jones看的,看過他幾部電影,很喜歡他的表演方法。還聽過他創作的歌曲。小品。同樣喜歡。後來才知道他憑這部電影拿了坎城影帝。描寫一個人為何會變成對群眾濫射的罪犯。

上網搜索評論,更大驚發現導演是庫澤爾。我看的這兩部電影都在探討「惡」的本質如何與環境互相作用。太驚人了。這樣的導演來拍《行過地獄之路》太棒了。


《行過地獄之路》講一群澳洲軍人二戰期間被俘虜去蓋滇緬鐵路(當然不只這些,還有人生奧義的探索),但是蓋滇緬鐵路的章節裡就是對「惡」的反覆辯證。

《行過地獄之路》的作者Richard Flanagan是澳洲人,書裡寫的是他父親在二戰的經歷。2014年的布克獎作品,英文書名為Narrow Road to the Deep North。中文書名來自書內引用的小林一茶的俳句

          活在世間

          如行走地獄屋脊

          凝視花朵

這是我翻譯的第二本布克獎作品。布克獎是英語世界崇高的獎。我翻的第一本是2008年《阿姆斯特丹》,現已絕版,關於作者Ian McEwan,我寫過一篇故事

我翻譯的第三本是美國的《背叛者》(The Sellout),之後是美國的《林肯在中陰》,感覺自己跟布克獎特別有緣。我希望它們統統有機會拍成電影。如果是得獎黑人導演Jordan Haworth Peele (《逃出絕命鎮》)來拍黑人諷刺小說《背叛者》就更棒了。



當搖滾變老(1Paul Brady你為什麼沒有紅?

當搖滾變老(2Big Country如果我的人生只發生一件好事

搖滾A-M,舊文搬運     原刊於 何穎怡的大耳朵  2013.9.11


                                                                                             Paul Brady  , Stuart Adamson 


很早以前,我就在思索一個問題。這是人類史上第一次有這麼多搖滾歌手進入老年。搖滾樂迷也是。搖滾有句名言:too young to die, too old to rock and roll。也就是說,年輕是搖滾的「內建要素」。你看過五十歲才紅的蘇珊大嬸,我可沒看過五十歲以後才竄出頭來的搖滾樂手。

根據《青年文化》一書,搖滾的厲害在於它是年輕人用來跟父母「斷裂」的東西。工業化以前的世界,年輕人很早進入社會,工業化之後,教育普遍,教育期延長,青春期一詞誕生了,還變成很有搞頭的「市場區塊」,搖滾便在這個堅實的基礎勃發了。

如果你還很年輕,可能無法理解上述的意義,畢竟你成長的年代就是「後搖滾」當道的氛圍。

但是一份學術研究指出,「網路是繼搖滾之後,最大的世代斷裂物」。這樣的對比參照,應當比較容易抓住「搖滾」曾經有過的時代意義。

來,他是我超級喜愛的愛爾蘭歌手Paul Brady。這一年他65歲。你來告訴我為什麼U2紅,他不紅。


因此,當你已經六十歲了,你如何繼續搖滾?像「滾石合唱團」一樣繼續吶喊「我得不到滿足」,得了吧!像「工人皇帝」Bruce Springsteen一樣花大錢養名駒,然後唱「我生於美國,我是東街上的放逐者」?或者像「老鷹合唱團」為了世界巡演才聚頭,販賣所有玩過搖滾吉他的人都必定參拜過的〉加州旅館〉?

這還是有全球性知名度的,那些一間酒吧唱過一間酒吧,始終該紅不紅,過度被低估的搖滾老樂手,他們是怎麼撐過來的?怎樣說服自己,搖滾可以跨越「年齡」的界線,讓他到了六十歲,還覺得我繼續唱,繼續服膺「那一套架構出來的搖滾論述」是一種有尊嚴、有意義的追尋?我不知道。我只能依稀在他們的表演裡去感受那股力量。然後關掉自己的想像之窗,因為不敢想像稀疏的觀眾散去後,他們是不是在破爛的旅館酗酒到天明?

跟我一起感受這些老樂人?只用你的耳朵,不必帶上你的眼睛。

 

他曾經這麼年輕過。那時他就這麼好。BBC主持人介紹他『不是家譽戶曉的名字」,現在依然是。除非你非常深入愛爾蘭搖滾。

我認識Paul Brady於他的第二張專輯《Hard Station(1983),這是他尚未出道前的模樣與現場,光是聽吉他就值回票價,看看那時候的他,你能想像任何理由他會不紅嗎?儘管這樣,34年了,他依然堅定地走在屬於他「偏僻而較無人煙的那條路上」。雖然他曾自承不是個dancer in the fire



Big Country 與 Stuart Adamson  

假設NirvanaKurt Cobain沒有自殺,今天會是怎樣?

假設Jimi Hendrix也活到四十幾歲,日日與毒癮奮鬥,出版了幾十張專輯,初時的創意驚喜變成老調重複,他的傳奇會掉漆多少?

這是我在聆聽Big Country時常常興起的疑問。因為該團在80年代曾被視為大吉他樂隊(big guitar band)的先驅,閃亮的星,是蘇格蘭對愛爾蘭U2的回應。


因為英國最具影響力的電台主持人John Peel曾說Big Country的吉他手兼主唱Stuart Adamson就是蘇格蘭的Jimi Hendrix

如果Stuart Adamson80年代就死亡,而不是眼看自己的樂團從暢銷排行榜重重摔落,變成只有小眾追隨的樂團,而於43歲(2001)那年在夏威夷的旅館抑鬱上吊,今天他的樂團Big Country也會家喻戶曉吧?

傳奇與生活,台上與台下,你需要不同的智慧。但是你對一個始終未獲承認的蘇格蘭Jimi Hendrix說吧。



蘇格蘭樂團Big Country成立於1981年,從1982年的《The Crossing》專輯開始,連續三張專輯都登上英國暢銷排行榜,輝煌的八〇年代裡,他們不僅在歐洲巡迴演出掛頭牌,也生產多首金唱片。 

他們的風格是所謂的大吉他樂隊,偏向anthem式的行進。吉他的音色特地採用e-bow調過,讓它趨近蘇格蘭風笛、鄉村小提琴,呈現一種鄉野風格。歌詞偏向描述低層百姓的掙扎,反戰,反階級擴大,強調合作奮鬥的工會精神,屬於那種不斷召喚「提著自己的鞋帶往上提昇」的樂團。

這是他們1986年在紐約現場演出〈One Great Thing〉,幾乎完全複製錄音室版本,如果你沒機會聽過他們的音樂,這是很好的範本(@他們的演唱會多數會把版本拉長,有更多吉他對話。)

每次我看到這段影片,想起它的歌詞,就想哭。人生啊,真是他x的。

If there’s one great thing to happen in my life

(如果我的人生只發生一件好事)

If there’s one great day, if there’s one great height

(如果我的人生有棒到不行,所謂高峰的那一天)

Let it be the time of peace

(讓那天是平和的一天)

Let it be the time of right

(讓那天是正義的一天)

 

他們原來的製作人是Steve Lillywhite,一個擅長大音響、擅長處理吉他音效的天才,U2的唱片就是他的傑作。1988年,Big Country為了打開他們的美國市場,跑去美國錄音,換了製作人,很詭異的,就此一路走下坡,1991年就被合作十年的Phonogram唱片公司解約,此後只能跟小廠牌合作。陸續出版的唱片都只能針對仍在支持他們的小眾追隨者。

九〇年代,他們成為Rolling StonesThe Who巡迴演唱的熱場樂隊。

他們在美國的階段擁抱美國式的草根音樂,美國人不當他們一回事,英國人也忘了他們。這是藝人最痛苦的階段。因為你不想重複自己。他們大受歡迎的風笛式吉他音響只是E-bow的效果,你玩久了,自然想突破,否則內在生命等於死亡。但是尋求新的美學又等於捨棄招牌,難怪一手捧紅他們的唱片公司要解約。

你說他們在美國的作品不好嗎?一點也不!他們只是比歌迷走快了好幾步,基於某些詭異的歷史法則,有人因此攀至「先驅」地位,有人因此被歌迷拋棄。

來,聽聽看他們融合美國草根音樂與蘇格蘭民謠的〈The Buffalo Skinners〉。兩種類型的銜接非常奇妙自然。

現在聽來很黯然。因為歌詞唱:

Sure we could have

We could have got it right

Sure we could have

We could have got it right

如果那一步沒踏錯的話,結局會怎樣呢?還是他們知道何謂「對」的選擇,但他們畢竟選了一條對眾人而言是錯的路。


 

2000年,Big Country在支持者最堅固的蘇格蘭格拉斯哥告別演出。

2001年,主唱Stuart Adamson失蹤許久後,被發現在夏威夷的一家汽車旅館上吊自殺。

U2的吉他手The Edge為他寫弔辭,說「Big Country寫出許多U2真希望是他們寫的佳作。」

2006年,U2Green Day翻唱Stuart Adamson還在Skid樂團時期的〈The Saints are Coming〉,吉他和弦與指法完全照抄,跟Stuart Adamson致敬。Big Country突然再度紅起來。他們庫藏的一大堆沒人要發行的歌曲終於慢慢得見天日。

Stuart Adamson如果不是悲劇死亡,他生前那些沒人青睞的作品會有它們在歷史上的一席之地嗎?

來,2000Big Country的告別演出。


 

現在,你認識Big CountryStuart Adamson

來,跟一個幾乎有可能成為Kurt Cobain,卻活得太久的Kurt Cobain說哈囉──很榮幸認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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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電影《死者與其他人》(The Dead and the Others)學人類學

電影,人類學


                                             「死者與其他人」是坎城影展一種注目單元得獎作品

不久前看了這部巴西原住民Kraho的電影,它介乎紀實與劇情。講一個Kraho族青年爸爸一天夜晚在森林裡聽見已逝父親的呼喚,隨著聲音來到水潭邊,父親的聲音持續敘說:家人還未幫他辦葬禮宴,他無法回到祖先們的村子與他們團聚。

青年爸爸知道聽見死者的聲音跟持續看見金剛鸚鵡代表他應該成為薩滿,但是他排拒這個命運,因為薩滿在Kraho族裡形象有好有壞,村裡如果出了壞事,有時人們會怪罪是薩滿施了巫術。

但是抗拒命運讓他身體持續不適,於是他逃到白人鎮上,逃入原住民的緊急收容所,希望西醫治好他的病,也希望金剛鸚鵡不再繼續召喚他,忘了他。他就可以回去過既往的生活。

但是城鎮無法永遠留置他,醫師查不出他有什麼毛病,想待在鎮上就必須露宿街頭,最後他回去保留區的村落,協助母親完成葬禮宴,扛下薩滿的職位。

拍攝這部影片的是柏林影展短片獎得主葡萄牙導演João Salaviza 與他的巴西籍妻子Renée Nader Messora.。後者長年跟Kraho族生活,連孩子都是由部落婦女一起哺乳的。拍攝此片,他們只給了村民大綱,由他們自由發揮對白。因而沒有職業演員,全片充滿業餘色彩。

                                                      拒絕承接薩滿天命的年輕Kraho爸爸

我看了覺得非常震撼。因為Kraho原住民從保留地搭個黃牛公車就可以進城打電玩,打得還很順手,轉頭回保留地繼續過著沒電的採集與焚耕生活。這種出入,他們覺得很正常。也大異於北美保留地裡的生活條件大多跟現代社會一樣。

由於他們的葬禮很特殊。我便決定來研究一下。Kraho族原本有六千人左右,在白人殖民過程損失甚鉅,網路能查到的普查資料到1980年代,該族約有900人。現在應該有增加。

閱讀的過程裡,我得知Kraho的數字只到三,卻有分數概念。Kraho族男人跟著老婆住,卻不是母系社會,也不是入贅。Kraho族曾有過船貨運動。Kraho族的組織結構遵從半數原則,你不屬於白天組就是屬於夜晚組。聽我道來。

第一,關於數字

                                                        Kraho族的數字只到3。

Kraho 族的數字只到1.2.33以上均為多,但是有1/21/3的專用字,第一個1/3是指身體含頭部的最上面三分之一。很顯然來自獵物必須割食,而且極端注重平均的原則。至於為何兩等份與三等份就夠用?需要進一步研究。

昨日我又讀到一篇論文說南美洲許多原住民族的數字只到5,尤其是沒有文字與書寫必要的民族。超過5,通常叫「很多」。但是如果兩個「很多」擺在一起(譬如各有5個橘子以上),其中一個明顯比另一個多,此時,那個人就會被稱為「很多很多」或者「真的很多」。實在有趣。

第二,Kraho 族從妻居的另類思考

                                          Kraho族男性婚後從妻居,但是岳父掌有實權。

Kraho族男人結婚要離開原生家庭住到妻子的家,這不代表母系社會,因為在妻子的家由岳父負責食物的分配大權。這跟阿美族雖是母系社會,舅舅對母家事務有很大發言權是一樣的意思。而Kraho族男人也不是入贅,因為有些社會活動的組織分組,妻子是隨丈夫的,丈夫屬於哪組,她就分配到哪組。如果要勉強分類,Kraho屬於「從妻居」制。

講到這個我聯想到:你可能不知道人類社會還沒出現像男權社會(譬如伊朗)一樣的女權社會,權力全部掌控在女性手中,除非你把傳說的亞馬遜女戰士族算進去。可見女人當家對男人不會有「趕盡殺絕」的權力剝奪。跟父權社會大大不同。

所以,這要回到李維斯陀的理論嗎?女人的子宮才是人類最終的資源,必須想盡辦法「保守」,才會對女性有各種文化、制度上的箝制。

第三,變形的船貨運動

「死者與其他人」的男女主角現身坎城影展宣傳,但是非常不喜歡城市生活,他們說
「人很多,但是每個人都很寂寞」。電影裡的主角雖逃到城鎮求醫躲避宿命,也會打電玩,
卻依然想念保留區裡的生活方式。雖然他們在船貨運動時期也希望像白人一樣畜牧,但是沒有成功,
至今仍保留漁獵與小區種植的生活。

Kraho族原來也有過船貨運動,只是略有曲變。

傳統上,船貨運動是船貨崇拜運動被人類學家劃分在「本土主義運動」(Nativism)的範圍,就是一個社會面對強勢文化的同化壓力時,會回頭重新肯定原有文化。最著名的本土運動包括基本教義派,宗教復古,彌賽亞降臨,草根運動,千福年運動等。

基本上,船貨崇拜屬於「千福年運動」,1935年開始流行於澳洲托管地新幾內亞,當地人民相信千福年(或者黃金年代,幸福時代)時,奇蹟會誕生,亡靈會隨著大船大港,帶來大批屬於歐洲人的貨物,而後平均分配給支持這個信仰的人,後來它被泛指南太平洋地區反歐洲人運動的一環。

Kraho族的船貨源於曾有一個薩滿夢見一個白人神(是雨靈)允諾他天打雷劈的能力,可以殺光白人。但是這位薩滿不敢使用這項武器。卻說白人雨靈曾允諾他某一天,所有白人牧場主人都會變成印地安人,而Kraho人會變成白人畜牧業者,擁有土地,牛隻從天而降,貨物會隨船而至,從此,他們不用再耕種。但是在這之前,他們必須放棄Kraho族特有的扛木賽跑(log race),刺青,吃畜養的動物,像白人一樣舉辦舞會。

預言沒有實現。薩滿失去先知地位。船貨運動本身就充滿對西洋文明的崇拜,但多數體現在西方物質上,辦舞會這個項目不知道是出自薩滿本身對西洋舞會哪種崇拜。實在不明白。

第四,半數原則的組織



Kraho族的社會組織是一種半數(moeity)法則。上圖是Kraho族的村落圖,形成一個完美的圓。小徑成幅條狀通向中間的廣場。全村有幾種「半數法則」組織。

首先:全村分為雨季組與乾季組。雨季組又是晚上組、西村組、村外圍組。乾季組同時又是白天組、東村組、中央廣場組。雨季時期的事情便由「西村」的首領召集。

另一個分組是年齡組。所謂年齡組(age group, age set)是指同一年跟你接受成年禮的男人。年齡組會依次分配到東西兩個組織,今年的給東,明年的就分配到西,不同於季節組,這個半數組的存在是配合儀式。

而成年禮儀式上又有兩個半數組。每組下面有四個小組。前者是貓頭鷹、犰狳、禿鷹、星星鸚鵡。後者是狐狸、老鷹、鸚鵡、cupe (非本族的印地安人或非印地安人),這種半數組也是儀式功能性的。

社會組織是有趣的人類學議題。因為組織代表了個體的地位,以及伴隨地位而來的權利與義務。你乾季組的人在雨季就不要囉嗦了吧?

電影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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